設想有一天如果你到百貨公司買了一雙你喜歡的球鞋,某一天正當你穿著它興高采烈的出們逛街時,鞋店老闆突然出現把你腳上的鞋子收回去,讓你光著腳丫站在路上,你會有什麼感覺?
當消費者花了大把鈔票買了一項東西,不管是衣服、食物還是家電用品,想要丟棄、轉賣可想而知這是消費者所擁有的基本權利。但是2011年底有了這樣一個新聞:微軟聲明:消費者沒有軟體所有權,文章指出微軟可在某些情況下保留刪除消費者所購買的軟體的權利,當然不只是微軟,某些軟體業者的契約中也有類似的條約,而最有名的例子就是Amazon Kindle 刪書事件(讀者所購買的書被遠端刪除)。